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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搞事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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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一个尖嘴猴腮的矮个瘦子也过来安慰:

“二宝,你就知足吧,七年了你个做踏白的竟还有命活着,已经是祖宗积德了。”

踏白也叫探马,在唐之前叫斥候,就是侦察兵。

王二宝气鼓鼓地瞪着陶晓骂:“逃跑,你还有脸说,要不是刘队,咱俩上次就被军杖打死了。”

刘异这队,已经是王二宝和陶晓待过的第五支踏白小队了。

他们待过的前四支踏白队伍全被灭了,现在别的队伍打死都不敢再要这俩衰包。

踏白副气他俩遇到危险就逃跑的行为,要杖毙他俩。

当时被刚提拔成队长的刘异拦住并欣然接收他们。

正常踏白小队的编制都是十个人,刘异这队却只有七个,因为没人敢再进。

他们队除了刘异和张鼠正常点,剩下的全是奇葩。

王二宝和陶晓,身坚志残的典范,踏白军着名逃跑大师。

陈平,绰号平头哥,刘异给起的。他这人走哪打哪,出去撒泡尿都能跟人干起来。

米童,绰号米虫,也是刘异给起的。他绝对搅屎棍一枚,天生具有将小事化大的本事。

古乐,绰号校长,亦是刘异起的。他是倒霉蛋和幸运儿的综合体。之前有位队长看古乐不顺眼,知道他是路痴,故意调他来当踏白,结果队长挂了杨乐却还活着。

这支拉胯组合,害群的马,搅屎的棍,胆小的鼠,刘异把他们集结全了也是不易。

张鼠曾偷偷问过刘异:“你怎么专收这种人?”

刘异白了耗子一眼。

“你懂屁,这可全都是宝,法力无边。就拿古乐来说,每次让他挑选侦查路线,他都能成功避开所有正确答案,精准选中最作死的,我只要将他选的排除掉,我们生还可能就大大提高了。”

张鼠对好兄弟佩服得简直无以复加,“那王二宝和陶晓呢?”

“你傻啊,有这俩货在,万一哪天咱与敌人正面遭遇,就跟着这俩逃跑大师走不就成了,难不成你还真要敌人硬拼啊?”

张鼠好像有点明白小六一的逻辑了。

他组建的是一支最务实的队伍,势头好就上,势头不好掉头就跑。

“可米童呢?”张鼠不解。

刘异这时也想起来,米虫呢?

刚才明明跟他们一起进【玄云酒肆】的,现在米虫不见了。

就在这时,门口走进来一个长得白白嫩嫩的精神小伙。

米童一边走一边郁闷道:“平头哥和一个胡人起了争执,我劝了半天都没打起来,气死我了。”

刘异疑惑,这不太可能吧?

就陈平那小暴脾气,别说有米虫这根搅屎棍拱火,没人拱火他都能自燃。

竟然没干起来?怪哉。

振武城除了驻扎唐军,还混居着大唐百姓和其他民族。

外族人脾气普遍都很彪。

边塞居民,一言不合就开打,投胎率向来很高。

刘异奇怪这杖为何没打起来,他站起身,对酒肆里面喊了句:

“孙娘子,桌上的酒菜给我们留着,我们出去浇浇油。”

孙艳艳还在给刘大拿梳毛。

这死猫现在把三当家训得可好了,孙艳艳每天晚上还出去扔飞刀替它抓耗子吃。

自从孙艳艳搬到振武城开了这家酒肆,这里不仅成为刘大拿的安乐窝,也成为刘异他们定期打卡的腐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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