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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上手铐?吴庸被抓走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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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叔叔,是这样的……”

“这人一进来,剽窃了别人的东西,硬说成是自己的……从而导致了这个预赛,进行不下去……”

陈松还未说话。

旁边的张大千,便是迫不及待开口,将情况说了一通后,咬牙切齿说:“已经给过机会,但他依旧死性不改,在这里闹事!”

很快。

又有一群人在旁边七嘴八舌说了起来。

“是啊,我建议这种人,直接关小黑屋。”

“太可恶了,这种人。”

“年纪轻轻,竟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

听完周边的声音后。

那中年警察走到吴庸面前,出示了自己的证件,“我叫齐德,是天源派出所副所长,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小田。”

给旁边的小民警使了个眼色。

那个叫小田的年轻民警,直接拿出了手铐,就要给吴庸铐上。

吴庸退后两步,指着那手铐,“几个意思?”

民警小田,“什么意思?你犯法了。”

“我犯法?真当我是法盲?”

吴庸皱眉道:“根据华国法律第1027条规定,若警察要对民众采取强制措施,需要出示传唤证或是拘留证,并且确定这人有危害,才可带上手铐!”

吴庸目光灼灼的看着那小民警,“请问,我吴庸是犯了什么滔天大罪了?要用上手铐?”

“而且,从你们进来开始,一句话都没有问过我,直接带走?”

“请问,这符合规定?”

小民警愕然。

他没想到,这人,竟然懂法。

一时间竟有些不知所措了。

副所长齐德诧异的看了眼吴庸,声音洪亮,“不错还有些法律知识,但你知不知道,剽窃,在华国属于犯法?”

吴庸嗤笑,“剽窃?请问你有证据?警察带走人,难道就凭这些人的片面之词?”

吴庸并不反对去派出所。

但是,

如果带上手铐。

这是犯了法的人,才有的措施。

一旦戴上,

也就意味着,在所有人眼中,他才是那个犯罪的人!

副所长齐德沉静说:“根据华国第906条法律规定,若是接到报警人电话,特殊情况下,并且现场有多人指证,不需要传唤证,便可带走调查。”

“而且这属于你们之间的纠纷,请你跟我们去一趟所里,调查清楚后,便会还你一个清白。”

旁边立马有人出声。

“没错,如果没犯法,那么怕什么?!”

“嘿,莫不是怕自己的行为曝光,最后锒铛入狱,不敢去了吧?”

“哈哈,怕就是了。”

“他不敢。”

“刚还挺嚣张嚷嚷着报警,现在呢?警察来了,反而不敢了?”

“真有意思啊。”

摄影机下。

副所长齐德怕有影响,也不敢太强硬,“麻烦两位当事人,跟我们走一趟吧。”

吴庸呼了口气,“好,我跟你们走!”

吴庸指了指那个手铐,“麻烦这东西离我远点!”

齐德点了点头,那小民警便将手铐收了起来。

但也是一个羁押的姿势。

给人一看,

仿佛就是犯了什么滔天大罪的罪犯一般。

……

走出门外。

媒体们蜂拥而至。

校门外的人,看着吴庸被羁押的形状,震惊不已。

“这,这什么情况?”

“吴庸被警察带走了?”

“我擦,才一会儿,里面发生了什么大事?”

“听说吴庸在里面写了一首诗词,被人当场指认,是剽窃陈大师的。”

“啊?剽窃?不是吧?”

“真的假的啊?”

“我靠。”

“当然是真的啊,连警察都来了,听说是陈大师亲自报警的。”

“那这吴庸,岂不是完蛋了?”

“唉,怕是要完蛋了,你说剽窃自己前妻的作品就算了,陈大师是谁啊?在京城文坛,乃至国内的文坛,都赫赫有名。人脉覆盖了各行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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