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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饭菜有毒(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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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六年及元和十三年的案子发生时,出任洪源郡太守的是李保中。李保中虽然没能查出凶手,但对每桩案子的记录却十分详细。

“磨墨。”将案宗从头看过一遍后,陈韶吩咐。

蝉衣磨完墨,又铺好纸,提笔蘸满墨汁,遂递向她。

陈韶握笔,快速写下:

元和六年、元和十三年连环杀人案受害者共计十七人。其中五十到六十五岁妇人计六人,二十到三十五岁妇人计六人,二到七岁男童计五人。

两起连环杀人案虽间隔了六年,但作案对象并无明显变化,作案手法从割颈到虐尸为逐步发展,呈一定的规律性,故凶手系同一人或同一伙人,可并案调查。

涉案的村镇共计十一个:大叶村、周公村、云河镇、长河村、小常村、万安村、李家沟、文海乡、小田村、赵家村、平高乡。

云河镇、小常村、李家沟、万安村、文海乡、大叶村均犯案两次,是否有特殊原因?

涉案的十一个村镇,均分布于洪源郡西北方向。

除小田村隶属洪源郡下辖的汉源县外,其余十个村镇均为洪源郡直辖。其中,小田村距离云河镇仅二十里。

凶手单一地选择这个方向作案,还屡屡逃脱追捕,足证他对这些村落熟识,极有可能住所也在这个方向。侦查方案可定为与这十一个村镇经常有往来之人。

所有死者不论年纪大小,均有反绑双手的动作,可见凶手力量不强或是对自己的力量不够自信。

停下笔,陈韶后退两步,稍作思考,又在可并案调查后面添话道:老妇人、妇人、男童,作案目标固定,手段逐渐残忍……凶手在泄恨。

恨意何来?

尸体被发现的地点是否为案发第一现场?

弄清楚这两个,或许能成为破案的关键。

“公子,张大人送酒席来了。”傅九从门外探进来脑袋,声音夹着雨声,显得瓮声瓮气。

“看不到公子正在忙?”蝉衣低骂着走过去,朝门外看一眼后,不满道,“公子不是说过不要酒席了吗?”

傅九压低声音:“也有清粥小菜,说是知道公子久病初愈,一早就让人做着了。”

蝉衣呸一声:“他都不知道公子要来洪源郡,如何一早就让人做着了?”

傅九耸耸肩,表示他不知道。

陈韶搁笔:“将清粥小菜送进来吧,酒席……送去给羽林卫。”

傅九应一声好后,闪身出去,片刻便将清粥小菜端了进来。

雨声未停,打着院里的美人蕉啪啪作响。

陈韶就着蝉衣端来的铜盆净过手,走到桌前坐下,拿过勺子正要盛粥,忽然止住动作道:“去知会张大人一声,将碰过这清粥小菜的人都请过来,再调几个羽林卫去守好做粥的厨房。”

蝉衣迅速上前两步,取下发髻上的银钗搅一搅粥,又翻一翻菜后,看着发黑的钗尖,俏颜立刻一沉,“是砒霜!好大的胆子!”

傅九一听这话,顾不得撑伞,便一头冲进了雨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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