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6章 我认罪伏法(1/2)
头发就是张斌的。
这是意外发现。
在杀死张宝和的时候,张斌并不在现场,他安排完之后是秦军杀了他,然后处理的尸体。
但是在杀死李丰田的时候,张斌却是在现场的,而且李丰田当时和张斌发生了冲突。
实际上张辉他们在处理现场的时候,并没有指望着能够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两具尸体死亡时间分别过去了三年和5年,整个尸体都成了一堆枯骨。全部都腐烂了,即便有什么线索估计也消耗殆尽了。
至于案发现场周边的一些痕迹,三五年过去之后也不会留下什么太有价值的线索,更何况张斌在杀死张宝和的时候连现场都不在,他指使秦军杀人之后就离开了。
警方这边在清理现场的时候,实际上虽然没有抱着发现什么重大线索的想法,但是大家还是很小心谨慎。
在挖掘尸体和整理相关物证的时候,全是按照标准的现场勘查流程来走的。现场每一处细节杨森和杨林两个人都是按照最高标准来操作的。
李丰田手里的两根头发实际上并不是什么太大的线索,当时只不过两个人觉得有点奇怪而已。
李丰田身上的毛发很有可能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没有什么可以质疑的,但问题是头发如果出现在头皮那里的话,没有什么太大问题,可偏偏出现在了手指上。
人体的死亡腐烂之后,皮肤肌肉等最先溶解腐烂,但是能够遗留比较长的是毛发和指甲。
相比较而言,头发的遗留时间实际上是最长的,比指甲还要更长很长时间内都不会腐烂的。
原本杨林他们猜测这两根头发很有可能是秦军的,因为秦军在动手杀死李丰田的时候,很有可能遭受到了对方一定程度的反抗。
对这两根头发进行dna信息鉴定分析也主要是为了跟秦军的dna进行比对。
虽然整个案子来说,秦军已经交待得非常彻底,对自己杀人的事实也是供认不讳的,但供词毕竟是供词。供词证据是证据,如果能够从证据正面上证明这一点的话,那是再好不过。
杀死赵星辰的那个案子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凶器上就遗留了秦军的指纹,上面还有赵星辰的血迹,这一点可以说是证据确凿。
但是由此牵连出的另外两起刑事案件关于张宝和和李丰田的案发现场不一样。
虽然在案发现场也就是埋葬尸体的地方,也发现了凶器是一把锤子。秦军杀人喜欢用锤子,杀死赵星辰也好,或者是李丰田和张宝和,他都是用锤子杀的人,直接砸人家脑袋,然后就地掩埋。
但是因为时间过去的比较久,锤子上面已经无法提取到秦军的任何指纹,检测出来的血迹也无法进行血型的辨认和dna辨认。
但是头发不一样,头发遗留的时间不管有多长都不会因为失去活性而导致无法进行dna信息鉴定。
但是让杨林和杨林那边比较奇怪的是,鉴定出来的这个头发既不是死者的头发,也不是秦军的头发。
就奇怪了,既不是死者的也不是凶手的,那是谁的呢所以当时也是抱着万一的态度直接鉴定了张斌的dna信息,没想到两者就符合了。
当张辉拿到这份鉴定报告的时候,心里就只有一个字——稳了。这次审讯张斌原本可能还有一些波折,但是有了这份dna鉴定报告,张斌就逃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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