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贿选风波(2/2)
而对于那些犯下非暴力重罪的,但却怀有强烈的悔过心的7至14岁儿童,可以酌情考虑不判死刑,而是改判流放等次一级或更次一级的惩罚手段。
但是从我个饶观点来看,如果罪犯的身体状况欠佳,又或者是犯罪时年龄过,因醇致其不适合流放的,我也不会考虑动用这一惩罚措施。
所以,如果是我碰上了这种情况,比如一位犯有盗窃罪的儿童犯。
涉案金额在十先令以上的,判处八年监禁。
涉案金额在五到十先令的,判处五年监禁。”
陪审团里那个自称是三个孩子母亲的胖女士问道:“那如果是盗窃七先令六便士呢?”
“女士,你这可就有点太让我难做了。”
治安法官听到这话,犹豫了半,终于还是回答了问题:“七先令六便士就判四年监禁吧。”
“四年监禁?”
陪审团员们听到这话,一个个又犹豫了。
他们还是觉得这么判太重了。
正在这时,皮尔夫人突然话了。
她从身边抽出了一把洁白的蕾丝边遮阳伞,将其放在了桌面上。
“法官先生,能否请您对比一下我手中的这把遮阳伞与您手中的证物。我怀疑它们可能来自同一个地方。”
“嗯?”治安法官连忙戴上了眼镜:“请您把东西呈交上来。”
法警连忙将作为证物的遮阳伞和皮尔夫饶遮阳伞摆到了法官的面前。
在经过仔细对比后,治安法官惊呼道:“啊!这两把伞简直一模一样。亚瑟警官,起诉书里不是这把伞只生产了一个批次吗?难道受害人南希女士向你们作了伪证?”
亚瑟也没弄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他皱着眉头思考着,但还没等他想明白,皮尔夫人又开口了。
“法官先生,南希女士应当没有作伪证,这把伞确实只生产了一个批次。
因为这把伞是刚刚当选下议院议员的乔治·莫里斯先生特地去工厂定制,并拿来答谢支持者的。
刚刚我看到证物的时候就觉得熟悉,后来仔细回想,才想起在案发的3月25日当,我应该是和南希女士出席了同一场竞选演讲集会。
那场演讲集会的主办人就是议员乔治·莫里斯先生,当时他一共向在场的女士们派发了一百把这种款式的雨伞。
他还再三向我们申明,这只是一件用来表达感谢的、平平无奇的礼物,值不到许多钱,并不是想拿它来贿赂大众。
也正是因为莫里斯先生向我们再三保证,我才收下了这把伞。
如果他告诉我,这把伞价值七先令六便士,我什么也不会收的,因为这简直就是在玷污他纯洁无暇的名誉。
如果您不相信的话,我可以现在就去给莫里斯先生去信,相信他会非常愿意来到法庭上把这件事情解释清楚的。”